由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作为主办单位,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承办单位,现举办“北京城市副中心创新发展轴核心地带暨六环高线公园详细设计国际方案征集”活动,拟公开邀请国内外具有相关经验的设计机构前来申请应征,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本次征集活动根据设计范围和设计任务分为A组和B组两个组别。A组通过资格预审选取4个应征人参加征集活动,B组通过资格预审,每个区段分别选取2个应征人参加征集活动。每个区段由A组和B组各两个应征人共同参与设计工作。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北京城市副中心创新发展轴核心地带暨六环高线公园详细设计国际方案征集
项目位置:东六环路副中心段,北至潞苑北大街,南至京哈高速。
项目规模:
(1)六环高线公园:总面积约5.3平方公里,为创新发展轴核心地带,本次征集核心设计范围。西至六环西侧路,东至六环东侧路,北至潞苑北大街,南至京哈高速,对局部空间节点进行放大,长约14公里,宽约0.3-1.5公里。
(2)创新发展轴:总面积约27.2平方公里,为本次征集协同研究范围。长约14公里,宽约1.0-2.5公里。
(3)6个区段规模如下:
编号 | 区段名称 | 范围 | 六环高线公园面积(平方公里) |
区段一 | 创意生活 | 潞苑北大街-潞苑南大街 | 0.76 |
区段二 | 故城记忆 | 潞苑南大街-兆善大街 | 0.96 |
区段三 | 时代枢纽 | 兆善大街-潞阳大街 | 0.35 |
区段四 | 运河乐章 | 潞阳大街-滨河南路 | 1.12 |
区段五 | 生态客厅 | 滨河南路-京津公路 | 0.46 |
区段六 | 古今画卷 | 京津公路-京哈高速 | 1.67 |
设计任务:
(1)A组设计任务:
总体设计:结合设计条件,重点从园林景观、交通组织、空间利用等方面对六环高线公园规划设计方案进行深化研究,形成总体设计方案。
区段详细设计:以功能业态运营为导向,对各区段六环高线公园进行精细化设计,形成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的设计方案。重点包括各区段运营策划、用地详细规划、功能设施一体化设计、园林景观规划设计、综合交通规划、竖向设计等方面,以及生态、智慧、地下空间等相关专业研究和实施策略研究相关内容。
对各区段内创新发展轴范围进行统筹研究,从功能、交通、景观等多个维度对两侧城市区域进行缝合,加强创新发展轴的整体性。
功能业态运营策划:与总体设计和区段详细设计相结合,提出整体功能业态运营策划方案和各区段详细运营策划方案,以此为出发点,指导总体设计和区段详细设计空间落位,形成对相应深度设计方案的支撑。重点包括功能业态详细运营策划、运营模式及详细测算等方面。
每个应征人完成总体设计、功能业态运营策划和3个区段的详细设计。
(2)B组设计任务:
区段详细设计:以功能业态运营为导向,对各区段六环高线公园进行精细化设计,形成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的设计方案。重点包括各区段运营策划、用地详细规划、功能设施一体化设计、园林景观规划设计、综合交通规划、竖向设计等方面,以及生态、智慧、地下空间等相关专业研究和实施策略研究相关内容。
对各区段内创新发展轴范围进行统筹研究,从功能、交通、景观等多个维度对两侧城市区域进行缝合,加强创新发展轴的整体性。
征集方式:公开征集
征集设计周期:征集阶段设计周期70天左右。
2.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技术支持单位、征集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单位: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征集组织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3.征集联系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
邮政编码:100089
联系人:徐兴华、郝晴、马晓新、邢亚利
联系电话:86-10-82575131-256、812
传 真:86-10-82575840
E-mail:kjysanbu@163.com
4.应征申请人的资格
4.1 A组应征申请人的资格
4.1.1 应征申请人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或由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组成的项目联合体,且应具有与本项目的功能性质相类似的设计经验和策划经验。
4.1.2 应征申请人应具有承担本征集项目风景园林设计和城乡规划或建筑设计的相应资质或资格,同时须具有运营策划的专业技术能力。
4.1.2.1风景园林设计和城乡规划或建筑设计的相应资质或资格要求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设计机构应具有:
a.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设计机构须依其所属国或所属地区的管理规定具有城市规划或建筑设计或风景园林设计的执业许可或经营许可。
4.1.2.2 运营策划专业技术能力要求如下:
应征申请人应具有运营策划的经验和业绩,并能提供与此相关的证明资料。
4.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应征申请人须与境内的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应征。
4.1.4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规划设计机构的资格要求参照境外设计机构资格要求的规定。
4.1.5 本组别接受联合体应征。
4.1.5.1 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共同签署一份联合体协议。
4.1.5.2 联合体各成员方均应当具备其承担的征集项目设计的相应专业技术能力,且应当具备相应资质/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4.1.5.3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应征资格预审,也不得同时加入本组别其它联合体申请应征资格预审。
4.1.6 除联合体内部的成员外,参加征集的应征人之间不应存在关联关系。
4.2 B组应征申请人的资格
4.2.1 应征申请人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应具有与本项目的功能性质相类似的设计经验。
4.2.2 本组别不接受联合体应征。
4.3 应征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一个或多个区段/组别的应征,但入选A组的应征人(或应征人的联合体各成员)将不再入选为B组的应征人。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在征集组织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bkpmzb.com)下载。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9:00至5月7日17:00 (中国北京时间,下同)。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将于2022年4月29日上午9:00开通。
有意向参加应征的应征申请人需先在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bkpmzb.com)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领取登记表,填写完成后以Word版本E-mail至征集指定邮箱kjysanbu@163.com或递交至征集组织机构,征集组织机构收到登记表后,再将资格预审文件的下载密码发送给应征申请人。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应征申请人应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交书面申请文件。
应征申请人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填写、准备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5月15日下午17时00分之前递交至征集组织机构。主办单位和征集组织机构将拒绝接收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征集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的网站(ghzrzyw.beijing.gov.cn)、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的网站(yllhj.beijing.gov.cn)、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的网站(www.bjtzh.gov.cn)、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columbia.okursever.com)和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bkpmzb.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以上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
8.其它条款
8.1知识产权
8.1.1 本次方案征集中接收的所有有效的应征文件(包括A3版面设计文册、A0标准轻质展板、电子文件、模型和应征设计方案著作权声明等)均不退回。
8.1.2 应征设计文件和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由主办单位与应征人共同享有。
8.1.3 应征人对其应征设计文件享有署名权,在征得主办单位书面同意后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其应征设计文件的相关内容。除应征人的设计标准、设计导则和绘图元素以外,应征人不得将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用于其他的设计项目。
8.1.4 应征人应保证提交的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应保证,如果其应征设计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应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应征人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所引起的全部赔偿责任应由应征人承担。
8.1.5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权在本项目的规划设计中使用应征人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在项目的规划设计中或在规划设计方案调整综合时可以全部或部分使用应征规划设计成果的内容,也可以对其进行修改。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不得将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
8.1.6 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可以对所有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印刷、出版和展览,并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宣传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但应注明设计机构的名称。
8.1.7应征建筑设计方案(如果有)的著作权归属于应征人,但景观小品及其建构筑物除外。
8.2应征设计补偿金(以下简称“补偿金”)
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将向按征集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有效应征文件的应征人支付补偿金。A组补偿金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含境内、外的各项应缴税费),B组补偿金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含境内、外的各项应缴税费),当应征人出现下列情况时,主办单位不予支付补偿金:
(1)应征人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应征文件;
(2)应征人提交的应征文件经专家委员会评审被认定为未对征集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
(3)应征人被取消应征资格。
8.3奖项和奖金
本次征集活动设奖项和奖金如下:
(1)总体设计设优胜奖1名,不设置奖金;
(2)每个区段分别设优胜奖1名,奖金为人民币20万元(含税),此笔奖金中包含了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支付给获得优胜奖的应征人的奖励费用和配合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完成后续的方案深化的工作费用。
8.4适用法律
本次征集活动本身及与本次活动相关的文件所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
8.5语言
资格预审文件以及与资格预审文件相关的补充文件和澄清文件均使用中文和英文书写。申请文件应使用中文书写,申请人随申请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应附中文译本。在中文与其他语言的意思表达不一致时,以中文为准。
8.6解释权
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